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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空气净化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8.02.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招标编号:SZWK2008-W-X-004号
加入日期:2008.02.22
截止日期:2008.02.27
招标业主: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1 病理空气净化处理系统 1、项目概况: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病理室为土建多层结构建筑,病理室装修层高为2.7米,病理室装修面积97平方米,其中取材室50平方米、包埋室23平方米、切片室24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结构装修、通风系统、照明电气及通风动力。 2、病理室主要指标: 2.1净化等级大于30万 2.2温度18--26℃,湿度40—70% 2.3房间要求全排风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编号:SZWK2008-W-X-004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病理空气净化处理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合格商品。
一、采购编号:SZWK2008-W-X-004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名称及数量:病理空气净化处理系统一套
四、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所需材料、人工及辅材及其运输、脚手架及搭建、垃圾清运等。
(二)采购项目清单和要求:
序号 品名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病理空气净化处理系统 1、项目概况: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病理室为土建多层结构建筑,病理室装修层高为2.7米,病理室装修面积97平方米,其中取材室50平方米、包埋室23平方米、切片室24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结构装修、通风系统、照明电气及通风动力。
2、病理室主要指标:
2.1净化等级大于30万
2.2温度18--26℃,湿度40—70%
2.3房间要求全排风
2.4以消除甲醛、二甲苯挥发物,达到0.1毫克/立方米标准(采购方已安装吸顶式空调)。三间房间要求全新全排风,各间独立送排风。取材室新风量1500立方米/小时、排风量1700立方米/小时,包埋室新风量800立方米/小时、排风量900立方米/小时,切片室新风量800立方米/小时、排风量900立方米/小时。
3、施工技术要求:
3.1装修吊顶采用50手工岩棉夹芯彩钢板(双面彩钢板,板厚0.5mm,宝钢产),耐火等级0.5小时以上,材质应无毒、无放射性,且耐清洗、耐擦拭;
3.2吊顶与隔墙间转角采用白色喷塑R50铝合金内圆弧铝装饰,并可靠密封;
3.3风管出屋顶可每间屋新风管与排风管合开一个,开孔位置与大小现场定,屋顶开孔与加固由采购方安排。
3.4采用低噪声风机送风及排风,风机设置在屋顶,且每间单独控制,风管采用不锈钢制作,新风为房间顶送,送风口为铝合金方形散流器,规格300*300,取材室设三个、包埋室二个、切片室一个。要求新风带中效过滤,排风带符合要求的活性炭过滤。
3.5照明采用2*40W吸顶式净化灯,且照度大于300LX,应设计为每间用墙壁开关控制;
3.6施工单位要求有空气净化专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专业厂家施工。
4、验收标准:
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1-90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
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1套 
注:图纸资料请到卫康公司领取(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内2幢1F)
(三)相关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标书要求提供相应品牌产品,也可选择同等或更高档次产品;如选择其他品牌,须提供详细的产品技术参数、规格等,否则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1、建筑装饰和净化安装资格证书;
2、国家对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件,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红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上述第五条规定的资格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
4、主要材料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等),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若有矛盾时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的彩色图片资料或国内总代理商出的产品的彩色图片资料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5、询价响应承诺书(后附格式)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8、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
2、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响应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2月27日11:00前;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内2幢1F
八、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SZWK2008-W-X-004号询价采购通知、供方的询价响应文件和询价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以下项目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1 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还应包括供方向需方提供如下服务的费用:该工程的施工以及该项目所需物品、设备、材料及其包装、运输、运杂保险、装卸、报关(如系进口商品)、安装、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2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1成交通知书;
2.2 供方成交的投标书;
2.3 询价采购文件;
3 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总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见《投标报价表》;
该工程须通过需方指定的审计部门的审计,若审计价格超过成交价,则超过部分须按苏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结算,若低于成交价,则按审计价结算。
3.2 价格支付:本次采购所需款由需方单位直接支付。
3.3付款步骤:
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调试验收合格后,并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90%货款;余款10%待货物验收合格满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4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3.5 履约保证金: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招标人在收到供方出具的财务收据后5日内全额退回(不计息)。
4 质量与检验:
(1)净化室施工完成后须通过国家对净化室的相关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与之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2)施工所用设备和材料要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如在招标文件中对此有要求的,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须经采购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3)工程结束后,由需方负责售后服务,质保期后若有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维修,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5 交付条件:
5.1 竣工及交付日期: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中标人须向需方提供该工程的安装施工图纸,并在经需方认可后按需方要求即刻进场施工,施工期在30天内。特殊情况可由供需双方商定时间;
5.2 供方进场施工时应先用函、电通告需方及招标人;
5.3 所需设备及材料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5.4设备及材料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招标书中所要求的所有材料:
A、装箱单、海关报关(如系进口)     B、产品质检合格证明                 
C、使用、维修中文说明书             E、随机备品备件             
F、保修单                                       
5.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及装卸,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即: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6.1 供方负责本工程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
6.2 在规定保修期内,如发现工程有质量问题,供方收到需方函、电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
6.3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如邀请供方提供非质量问题的其它技术服务,其费用另订。
6.4 供方对其供应的设备应按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提供质保,该工程的质保期不得少于18个月。
7、合同生效及其它:
7.1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还可要求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办进行调解,若还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备存。
九、采购的有关说明:
1、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
2、成交服务费: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签订合同时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102020209000295112
开 户 银 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3、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卫康招标公司联系地址***
邮编:2150060
联系电话:13506210031                             传真:***
5、采购单位(甲方):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
联系人:史善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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