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银采中永(公)[2008]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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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3.06 |
截止日期: | 2008.03.25 |
招标代理: |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银川市 |
内 容: |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
一、 招标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招标标的内容:医疗设备
招标编号:银采中永(公)[2008]第10号
交付标的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含节假日)
交付标的地点:永宁县人民医院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销售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检测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鉴定证书及相关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量认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产品注册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国家强制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设备需要具备强制性要求);
7、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投标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8、依法纳税、自主创新的证明、类似业绩(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
10、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注:企业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而投标人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或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08年3月6日上午9时起至2008年3月25日下午5时止,在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 (E-mail:yc6666@126.com)的方式发出,投标供应商以E-mail的方式告知公司电子邮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时之前(招标人自上午8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2008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时
开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投标答疑时间:2008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
投标答疑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会议室
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索取《招标文件》及资格初审联系人:杨立双,联系电话***
八、 永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8011857 李克斌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0951—6093010 石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