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的商务委员会办公楼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建筑面积:29528m2 ;总投资17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并落实
2.2、招标内容:
1标段:螺杆式制冷机组2台
2标段:风机盘管523台
2.3、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区大沽路与保定道交口
2.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为:
3.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空调生产资质证明;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家的空调生产资质证明复印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报名;
3.2、本招标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加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携带本企业法人资格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代理商还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书原件。
5、报名地址:***
6、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方法:
当投标申请人超过 15家时,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7、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6月13日16时00分至2008年6月19日16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6月19日16时00分
招标人: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300042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300202 联系电话***
传 真: 23284089 联系 人***
日期:2008年6月13日
警示: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3123866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