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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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8.13 |
地 区: | 杭州市 |
内 容: | 公安局特警支队2008年全地型水陆两用车 |
杭州市公安局作为上述项目的业主单位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国和招标投标法》,就“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08年全地型水陆两用车采购项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GA-2008-6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08年全地型水陆两用车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全地型水陆两用车一辆,具体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并提供不少于3年(含)7*24小时的售后免费保修以及免费现场技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者由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特别授权代理商作为其代理参加投标,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代理商能够提供投标货物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在杭州市区设有投标设备的维修机构。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购买标书时间:2008年7月30日起至2008年8月13日止(均为工作时间)。
7、购买标书地点: 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4楼420(杭州市拱墅区渡驾路48号)。
8、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等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0、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08年8月20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4楼420(杭州市拱墅区渡驾路48号)。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08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4楼会议室(杭州市拱墅区渡驾路48号)
12、联系人: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联系人:张列平,联系电话:0571-8817499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