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泉建工[2008]招字第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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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7.30 |
截止日期: | 2008.08.05 |
招标业主: | 泉州出口加工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泉州建工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泉州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约545万元,合同段为:一个标段, |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泉建工[2008]招字第59号
1.泉州出口加工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泉州出口加工区内环路二期及支路九市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约545万元,合同段为:一个标段,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泉州出口加工区内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07]94号)文件精神采用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资格。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及合同段)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于开标当天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831006138308093001)。
6.购买招标资料每份 100 元/份,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30 日至 2008 年 8 月 5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00 分。图纸按需购买, 150 元/套,联系电话***
7.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不低于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并提供福建省??建造师(含临时)资格证书的有效证明或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
8.资格审查申请书于2008年 8 月 8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08年 8 月 8 日
8 时 30 分开始接收)送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规划展馆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盖章) 办公地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办公地址:***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22118910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