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朝阳县柳城镇南大营子灌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经辽宁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干渠防渗7.5公里、新建分水口20座、人行桥2座、维修进水闸、泄水闸、节制闸、渡槽等建筑物11座工程。干渠防渗为混凝土板;分水口为浆砌石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2.2建设地点:朝阳县柳城镇境内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4计划工期:2008年8月至2008年10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验,完成过同等规模、同等施工条件、类似本招标工程及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7月30日至2008年8月6日17时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请于2008年8月7日下午3:00时,在朝阳县水利局三楼会议室(朝阳市龙山街4段818号)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至2008年8月6日17时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2日上午9.00时,地点:朝阳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朝阳市第二医院南侧阳光嘉苑)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县水利局
地 址:朝阳市龙山街4段818号
邮 编:122000
联 系 人***
电 话:0421-13704217571
传 真:0421-2912703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2号
邮 编:122000
联 系 人***
电 话:0421-8058586
传 真:0421-29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