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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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8.05 |
招标业主: | 清原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 | 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抚顺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1600万元 |
(招标代码:04132008090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原满族自治县第三初级中学实验楼及男生宿舍楼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市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建筑施工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 建设单位:清原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第三初级中学实验楼及男生宿舍楼
(3)工程规模:1600万元
(4)资金来源:清原县政府拨款
(5)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土建及配套安装工程
(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7)建设地点:清原镇新村街(河南新区)
(8)工 期:2008年 8 月29日,竣工日期 2009年7月30日,扣除工期共计157天 (2008年10月15日至2009年4月20日)工期 203天(日历天)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三级以上(含三级)
3、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8月5日14时前将投标申请表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项目经理证、投标证及三类人员合格证(相关证件均为复印件)投标资格申请表。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送到清原县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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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08年8月2日至2008年8月11日在清原县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清原县人才中心四楼)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2日10时整,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新抚区民主1街18号(老市政府南院建筑市场)四楼会议室。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新抚区民主1街18号(老市政府南院建筑市场)四楼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7、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清原县教育局
地 址:清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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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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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