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31 |
---|---|
截止日期: | 2008.08.07 |
招标业主: | 连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区: | 连平县 |
内 容: |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447㎡,工程造价3965677.67元 |
连平县县委综合楼工程已完成施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依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现将该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县委综合楼土建及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447㎡,工程造价3965677.67元
四、工程内容:土建及装饰工程。
五、工期要求:180个晴天日。
六、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市级“优良样板”工程等级。
七、资金筹措:工程资金自筹。
八、对报名企业的要求及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请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请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 2006年1月以来具备工程质量市级优良样板工程或“双优”工地业绩,请提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项目拟实行候标制,业绩计分按河府[2005]136号文第23条执行。项目经理须押证上岗,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退回。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请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原件。
6、外市投标企业须提交在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手续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手续,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7、招投标期间的一切活动(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察和答疑、开标等)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二人同时参加,请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验后即退回。
九、报名时间:2008年7月31日--2008年8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3:00---5:00,截止报名日期为8月6 日下午5:00;
十、投标企业在报名前须交纳原件报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
户名:连平县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连平县支行
帐号:2006002609026400165
十一、各投标企业请于2008年8月7日上午10:30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资格预审通报会;8月8日下午3:00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中到现场考察并参加答疑;8月8日下午4:30到建设局8305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及企业报名材料原件。不再另行通知,不参加者视为弃权。
十二、招标代理单位:连平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