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08-0310 |
---|---|
加入日期: | 2008.07.31 |
截止日期: | 2008.08.06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本项目含10KV箱式变电站34座,10千伏开闭站2 座全部设备订货及试验 |
天津开发区海云街通用标准厂房电力设备
津开招公字〈2008-0310 〉
天津开发区海云街通用标准厂房电力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二、项目管理单位:天津泰达电力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开发区海云街通用标准厂房电力设备采购
四、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泰康路东侧、海云街北侧、泰丰路西侧内海云街通用标准厂房。
五、 招标范围:本项目含10KV箱式变电站34座,10千伏开闭站2 座全部设备订货及试验。由于本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拟本项目招标分三阶段进行。各阶段招标时间随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六、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七、建设规模:容量以施工图为准。
八、承包方式:设备采购。
九、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或国内、外独资企业,具备10KV、0.4KV开关柜、或SCB10型干式变压器及10KV 箱式变电站生产能力的供货单位。并具备有关确立法规地位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检验鉴定证书、产品型号注册证书、3C试验报告、3C认证证书、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近三年内具备不小于本次采购规模的供应业绩三个项目以上。凡经第一阶段资质审核通过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第二、三阶段的工程投标,本项目不再另行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不可在三个阶段投标时兼中兼得。
十、供货期:第一阶段工程自2008年08月15日—10月05日(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第二、三阶段随土建工程进度要求供货。
十一、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及天津泰达津联电力有限公司技术条件要求。
(具体要求见相应招标文件)
十二、报名日期:2008年07月31日至2008年 8月 6 日(上午9:3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1:30~4:30,周五下午1:30~3:30)
十三、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8月9 日下午4:30前。
十四、报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二街11号。
十五、联系人***
十六、联系电话:66298600、13920039513,传真:***
十七、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每份100.00元。 未参加报名及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上述工程资格预审的权力。只有按资格预审程序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能被邀请投标。
十八、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天津开发区招标站。
十九、投诉接待地址:***
二十、投诉接待负责:靳辉、 李守明 / 王 鹏
二十一、投诉接待电话:***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项目管理单位:天津泰达电力公司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