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0724-0801D794N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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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8.11 |
截止日期: | 2008.09.02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
招标代理: |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1 二合一保暖台(配蓝光毯) 1台 2 保暖台(配蓝光毯) 4台 3 培养箱(配蓝光毯) 4台 4 呼吸机 3台 5 婴儿呼吸机 1台 |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724-0801D794N841
2.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3.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二合一保暖台(配蓝光毯) 1台
2 保暖台(配蓝光毯) 4台
3 培养箱(配蓝光毯) 4台
4 呼吸机 3台
5 婴儿呼吸机 1台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08年8月11日至2008年9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
传真:***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不少于投标总价1%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8年9月3日当天下午投标截止时间14: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地址:***
6. 开标时间:2008年9月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8.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0.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1.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帐 号: 4403050104000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