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08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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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8.11 |
截止日期: | 2008.08.14 |
招标业主: | 崇寿镇人民政府 |
地 区: | 慈溪市 |
内 容: | 工程造价:89万元, 工程类别:水利工程三类 |
编号:08008
1.招标人:崇寿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崇寿镇村级河道整治工程――房黄江、五塘江
3工程地点:崇寿镇
4.项目联系人:应建长 电话:***
5.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造价:89万元, 工程类别:水利工程三类
6.发包方式:包工包料:发包范围:河道疏浚、砌坎等
7.标段:一个标段
8.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9.投标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10.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三级项目经理一名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具有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
11.项目安全员要求: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
项目质检员要求:1名,水利水电质量员必须具有上岗证书
12.投标保证金:3万元,递交时间:2008年8月14日下午17:00时前。本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外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公司注册地银行)(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开出的汇票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收款单位:慈溪市崇寿镇基本建设专户,开户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崇寿支行,帐号:95180101302044494。未及时提交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3.报名时间:2008年8月12日至2008年8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14.报名地点:崇寿镇城建办三(崇寿镇一楼)
15.报名时随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和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
16.资格审查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崇寿镇。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到场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的);(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4)资质等级证书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及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
18.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出现如下情况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2)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7条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3)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9.其它说明: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数量不作限制;
(2)投标人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及投标人注册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建设单位:崇寿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