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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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8.15 |
招标业主: | 东营市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 |
招标代理: |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东营市 |
内 容: | 东营中心渔港工程包括新建南防沙堤3280米;北护岸1000米;港池疏浚37.84万立方米;航道疏浚66.55万立方米;港区道路25000平方米;综合执法办证中心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灯桩2座,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污水管道各一项以及通讯导航设施等。计划总投资约6547.24万元。 |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营市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就东营中心渔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营中心渔港工程包括新建南防沙堤3280米;北护岸1000米;港池疏浚37.84万立方米;航道疏浚66.55万立方米;港区道路25000平方米;综合执法办证中心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灯桩2座,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污水管道各一项以及通讯导航设施等。计划总投资约6547.24万元。本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二、招标要求
报名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报项目部具有良好建设业绩。企业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二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类似业绩证明(合同)。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施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8月12日至15日、1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招标代理单位在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51号南楼三楼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500元。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51号南楼三楼)
联 系 人:司女士 刘女士
电 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