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JZ2008-10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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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8.11 |
截止日期: | 2008.08.18 |
招标业主: | 犍为县绿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犍为县 |
内 容: | 卫生垃圾填埋场总库容85.4万立方米,平均处理垃圾150吨/日,服务年限14年,总投资约2860万元 |
编 号: 5111033405 所属地区: 乐山市
项目名称: 犍为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招标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截止时间: 2008-08-18 招标类别: 施工、监理、采购招标
犍为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Z2008-1009号
犍为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川发改投资[2007]471号文件批准立项。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犍为县绿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分别选定施工承包人、监理人和设备供应商。
1、本次招标工程的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犍为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
1.2建设规模:卫生垃圾填埋场总库容85.4万立方米,平均处理垃圾150吨/日,服务年限14年,总投资约2860万元(含征地、搬迁、青苗、补偿等费用)。
1.3建设地点:犍为县下渡乡凯旋村一组。
1.4本次招标范围:犍为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所表达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犍为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填埋作业设备、后勤服务设施、消防设备和垃圾计量设备等设备采购招标。
1.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年。
1.6资金来源:地方配套、民营自筹及银行贷款。
1.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投标条件
2.1施工招标: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安全生产许可期内的,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任该工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为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2监理招标: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3设备采购招标: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下列招标货物之一的制造厂或授权代理商,均可报名参加投标。若企业不同时具备供货条件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履带式推土机 160型 2台
挖掘机 220LC 1台
装载机 50C 1台
自卸货车 3092型 1台
工具车 6470AE3 1台
洒水车 5120GSS 1台
动态汽车衡 DCS--30 1台
3、购买施工招标文件或监理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08年8 月12日至2008年8月18日,每天9:00时至12:00时,13:00时至17:00时。
地 点:乐山市柏杨中路17号银丰商务大厦10楼(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招标部)
4、购买施工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或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须提交或出示的证件或资料
4.1施工招标
4.1.1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1.2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4.1.3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4 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监理招标
4.2.1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2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3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4.2.4出示拟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3设备采购招标
4.3.1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2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 特别说明
4.3.1以上所有要求出示的证件或资料,投标人必须出示原件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招 标 人: 犍为县绿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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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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