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崇招采200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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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8.11 |
截止日期: | 2008.08.29 |
招标代理: |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
地 区: | 崇义县 |
内 容: | 路灯及材料采 |
受城管局的委托,就该单位路灯及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崇招采2008-8-7
2.项目名称:路灯及材料采购
3.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表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生产供应路灯材料的经验(提供合同证明)和售后服务经验;
(3)投标人必须具有此采购项目所要求的生产、专业技术、配送及安装能力;
5.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2008年8月11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6.报名及发售标书地点: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江西省崇义县章源大道1188号)。
7.招标文件售价:每份贰佰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原件。
8.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08年8月29日下午15:00,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开标会议。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2008年8月29日下午15:00。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
10.交货地点及时间:崇义县城 9月15日前。
11.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付60%,其余三个月内付35%,余额5%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内付清。
1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日前以转、汇、存或现金缴纳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并确保到帐,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户名: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崇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137039284000004135)。
13.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0797-3817880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