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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8.10.3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8.10.31
截止日期:2008.11.07
招标业主:广州南沙区建设和管理局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全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拣)压缩、外运工作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南沙区建设和管理局作为广州南沙区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区建设和管理局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区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
工程地点:广州南沙区
工程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广州南沙区全区的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
工程内容:负责广州南沙区全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拣)压缩、外运工作。根据环卫部门对南沙区生活垃圾日生产量估算达305T/日。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服务期限:2年。
三、招标范围:
包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城市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及医疗垃圾)的分拣、压缩及外运服务,具体包括从水牛头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大山乸垃圾集中堆放点将垃圾分拣及压缩后,外运至广州市兴丰垃圾卫生填埋场(不含垃圾收集及填埋工作内容),并负责垃圾集中堆放点的环卫管理工作。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2008年11月6日至11月7日
              上午 9:30至11:30 下午2:30至4:00
五、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区环岛西
路曼尼商务中心)
六、报名最低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企业资质等级必须具备广州市环卫行业协会核发的市容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B级或以上;
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初级职称或以上资格,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相关管理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属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以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或社保证明文件作为证明,不一致时,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委托合同签定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近三年(2005年1月至今)以来在广州地区有一项独立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相关的业绩);
5、投标申请人因发生死亡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投标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接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申请人未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前期工作,与本项目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参与本工程前期工作的监理和设计等单位也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隶属关系;
7、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被“穗南建[2008]39号《关于对南沙区2007年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末位工程的通报》”通报,并且未经整改通过的,拒绝报名。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由网站下载格式使用);
2、企业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3、按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原件核查一览表》要求核对的相关资料原件:包括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书、项目负责人***
4、按附件2《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需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应自带包装物品,以便在核对原件后密封资审文件。
注:投标报名前,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八、资格预审评审
1、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
3、首先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将资审结果在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摇珠。
九、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正式投标单位:
①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②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则从中随机摇出12家单位作为正式投标人;
③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后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正式投标人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公开随机抽取确定,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则认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摇珠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时间为:资格预审网上公示截止时间的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进行,业主或招标代理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单位根据网上公示自行前来。)迟到或未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责任自负。
(3)摇珠由业主(或招标代理)负责组织,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南沙区监察、招投标管理机构等部门现场监督。
(4)摇珠编号按报名流水号(顺序号)自动产生。
(5)摇珠机由业主(或招标代理)或业主(招标代理)指定的人员操作。
(6)如摇珠机出现故障,则按以下办法判断摇珠结果是否有效:
①摇珠的球下落时被卡住或下落过程中出现其他故障时,则出现该故障之前摇出的球全部有效。
②球已落入转盘底部孔洞中但不能滚出或滚出时被卡住,则该球有效。
③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球,破损的球如仍能分辨号码则有效,不能分辨号码则无效。
④摇珠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摇珠机不能正常工作,则按交易中心采用的备用办法继续摇珠。
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十、资格预审文件获得途径:在网上下载。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十二、招标人将拒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三、其他说明:曾参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申请人,仍必须按本公告的规定重新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原件核查一览表》;
附件2:《资格预审文件》
 
 
业主名称:广州南沙区建设和管理局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020-8757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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