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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岗校区(理发店)、(复印、打字店)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8.12.1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8.12.11
截止日期:2008.12.16
招标代理:广州美术学院资产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理发店使用面积约20㎡,复印、打字店使用面积约20㎡。二间共约40㎡。
 
招标公告正文

一、基本概况

1、我院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后勤改革精神和应广大师生员工的要求,在家属区35栋楼下开设理发店、复印、打字店。现重新向社会有经营实体的个体或单位公开招标。

2、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现有全日制继续教育学生约1000人、附中生约768人、研究生约357人、教职工约572人,家属区住户约516户。

二、经营项目名称: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理发店)、(复印、打字店)共2间。

1、   经营项目2间:1间为理发店,另1间为复印、打字、照相、数码印刷店。

2、   理发店、复印、打字店主要服务于广大师生员工,投标单位需要拟出经营项目计划书。

3、经营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家属区35栋楼下,理发店使用面积约20㎡,复印、打字店使用面积约20㎡。二间共约40㎡。

4、在不影响该栋现有建筑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装修(理发店)、(复印、打字店),店铺内外装修费用由承包者负责,投标单位需要拟出装修计划书。

  三、投标须知

1、招标形式:邀请3家或3家以上经营的个体或单位参加投

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2、  投标单位和个体必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注册资金,参与招标单位须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在领招标文件及资料时,应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原件于2008年 12月18 日前交我院纪监审办公室查验及留存一份复印件,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万元。

4、              考察时间统一:2008年12 月15 日下午3:00,

5、              答疑时间:2008年 12 月 16 日下午3:30。

考察联系人:商务:陈老师  电话:***

            现场:梁老师  电话:***

6、              招标经营(理发店)、(复印、打字店)时间为四年,从2009年 1

月 1 日开始至2012年12月 31  日止。请投标单位按照以上时间综合报价。

7、             综合报价须知:

(1)、(理发店)、(复印、打字店)2间一起同时报价;

(2)、(理发店)、(复印、打字店)2间可单独报价;

(3)、学院资产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先考虑综合报价第(1)项报价,后考虑

综合报价第(2)项报价,请招标个体和单位注意。

7、 我院2008年 12 月5日发出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于2008年 12月 18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前将标书(报价)送到我院广州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纪监审办公室(办公大楼313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单位标书应加盖有效印章,并有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2月  23 日 由学院资产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统一开标,确定中标单位。

7、   确定中标单位的规则

(1) 在开标之前,由资产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根据对各投标单位各个方面的情况对比综合考虑,结合投标单位评出一个综合调整系数,其分值范围为0~20%,以1%作单位。

(2)以各投标单位的最后报价为基数,按【最后报价×(1+综合调整系数)】计算得出综合报价,综合报价最高者中标,但实际执行和同时采用的仍是最后报价。如投标单位A报价100万,综合调整系数为15%,则综合报价为【100万×(1+15%)】=115万元,如果A中标,执行的价格仍为100万元。

8、 中标单位须  12月26日前起草好合同文本,并与学院协调签定合同。并交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合同期满在清理有关债权债务后,校方全部退还风险金给乙方(不计利息)。中标单位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及有关政府规定的证件(费用自理)。

9、中标经营企业不得私自转移经营或变相转包从中得利,从而损害我院师生利益,否则,学院将不发还风险保证金,并收回经营权。

10、如发现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串通舞弊围标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投标法规的情况,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中标经营企业使用的水电费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等部门的商业用水、用电价格为标准缴费。

12、营业时间:上午7:00~下午23:30

13、中标单位必须承诺: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14、本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州美术学院资产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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