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BQD-0812K-051-G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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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2.11 |
截止日期: | 2009.01.04 |
招标业主: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第一包:入户门(防火、防盗、保温、隔音) 第二包:单元门 第三包:卫生洁具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南港区安置楼工程所需分户门、单元门和洗手盆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QD-0812K-051-GK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港区安置楼工程所需分户门、单元门和洗手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入户门(防火、防盗、保温、隔音)
第二包:单元门
第三包:卫生洁具
采购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包:入户门(防火、防盗、保温、隔音)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应提供生产防火资质证明。
3.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在青岛市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供货合同(一千樘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本工程不接受单一供货或单一安装单位。
5.投标人需提供入户门(防火、防盗)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所有施工工程符合GB12955-2008标准。
第二包:单元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单位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本工程不接受单一供货或单一安装单位。
3.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在青岛市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供货合同(五十樘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
第三包:卫生洁具(开标时需携带样品)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单位应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材料备案证、环保检测证书。(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在青岛市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价款50万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08年12月12日至2009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月5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政府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08年12月30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hbqd2006@163.com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