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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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2.18 |
招标业主: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
招标代理: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平台 |
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浦东新区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平台(项目编号:2008-12-032)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专业总平台,预算金额为293.78万元;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子平台,预算金额为1975.92万元。
本项目不分包件,详细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本项目最终采购需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注册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以上(含4500万元)。
3、具有以下系统工程资质文件::
⑴《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⑵《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工程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资质》。
★注意:⑴和⑵为二选一,但⑵中两个资质必须同时具有。
4、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5、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资质(二选一)。
6、报名供应商在上海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凭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提供技术支持,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软硬件升级等各种后续服务能力。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1日14:00时至2008年12月17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验证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验证。并由资格验证小组进行供应商资格(资质)验证,验证通过后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时未参加验证、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1.验证时间:请报名供应商于2008年12月18日13:30前携带验证时所需携带的资料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验证。
2.验证地址:***
3.验证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系统工程资质文件:
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的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工程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资质》的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①和②为二选一,但②中两个资质必须同时具有。
(5)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的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资质(二选一)的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名供应商在上海设有常驻服务机构的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凭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
项目经办人:林昌明 联系电话***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