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08-00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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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2.11 |
截止日期: | 2008.12.24 |
招标代理: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a、薄型风管机:一拖一,5匹,数量6台 b、分体式空调:正1.5匹,数量5台;小1.5匹,数量10台 c、设备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08-00533号信息--上海市水产研究所风管机及分体空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一、货物需求:
1、货物名称:薄型风管机及分体式空调
2、技术要求:
a、薄型风管机:一拖一,5匹,数量6台
b、分体式空调:正1.5匹,数量5台;小1.5匹,数量10台
c、设备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
3、数量:21
4、其他要求:
a、定于2008年12月19日下午13:30~16:30进行现场踏勘,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地址:佳木斯路265号,联系人:曹正明,联系电话***
b、所有文件一式二份(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5、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向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二、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送货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三、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按照合同组织付款。
四、付款方式:
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设备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提交给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质量保证:
1、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给的而且是符合国家有关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并实行一年以上保修,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货物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附件\货物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报价单位可以对\货物需求\中所列的全部的货物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于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货物进行报价。
4.进行报价的货物必须同时附货物图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报价单位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5.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七、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11: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过时不候。
八、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九、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