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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等一批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8.12.1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招标编号:GZIT2008-XJ007389
加入日期:2008.12.19
截止日期:2008.12.22
招标业主:番禺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打印机等一批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番禺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局街道财政管理直属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清单受理编号:pywx2008(271)。

2.询价邀请函:GZIT2008-XJ007389。

3.项目名称:番禺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局街道财政管理直属分局)网上采购项目(pywx2008(271))。

4.采购内容:采购打印机等一批。

5.项目实施地点:地址:***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7.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08年12月22日16时00分

8.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9.项目具体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3,800元。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会优先采购已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需求列表:

商品分类  商品名称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打印机 打印机 爱普生,;富士通,;得实 相当于?  台 1
技术要求:  1. 打印机类型;平推票据打印机;
2. 打印方式:24针击打式点阵打印;
3. 打印方向:双向逻辑查找;
4. 打印速度:中文≥231字/秒;英文≥413字/秒;
5. 纸张宽度:单页纸:≥90-304.8mm;连续纸:≥101.6-304.8mm;
6. 纸张厚度: ≥0.065-0.84mm;
7. 纸张种类: 单页纸、单页拷贝纸、连续纸(单页纸和多页纸)、信封、明信片、带标签的连续纸、卷纸;
8. 复印能力:≥6份(1份原件+5份拷贝);
9. 缓冲区:≥64K字节;
10. 接口:IEEE-1284双向并行接口;
11. 可靠性:≥2000万行(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0个小时);
12. 打印头寿命:≥4亿次击打/针;
13. 色带寿命:≥200W字符;
14. 功耗:≤42W,符合能源之星标准;
15. 服务:整机保修2年(含打印头);
服务要求:  1. 以上所采购的设备,中标方必须在报价中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及税金的费用,中标后的报价总价为最终价,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用户的使用要求,不可以任何借口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否则报价无效,废标处理。
2. 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报价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供应商送货时需按原厂包装,不能拆箱,所提供的产品装箱单与客户要求的保修情况一致。
3. 打印机需提供原厂2年保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 要求报价人必须取得厂商针对此项目所开具的加盖原厂公章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并于报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送到用户处(传真有效),否则报价无效,废标处理,供应商供货及合同签订时都必须出示该项目授权函原件,以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传真及联系电话:39300271,联系人***
5. 供货安装: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全部供货到用户处并完成所有安装,若中标商拖延供货时间或要求变更产品,一律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处理。
6. 其它要求:各供应商需仔细阅读我单位要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完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若中标后冒称看错要求再与我单位谈判,耽误时间者一律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

10.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成交供应商需知

(1)询价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询价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12.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13.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14.本项目采购人:番禺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局街道财政管理直属分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堤路8号; 联系人:黄延茜; 联系电话:39300303; 传真:***

15.有关此次询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周泽槟 电话:

查询询价结果及供应商注册事宜:020-3882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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