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LFCG-2008-37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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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2.19 |
截止日期: | 2008.12.30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农村)建设项目 |
依据来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来财采[2008]68号计划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就来凤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农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谈判编号: LFCG-2008-37c
2、项目名称:来凤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农村)建设项目
3、货物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条件:
4.1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2应具备相应的建库资质且在湖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熟悉地籍管理工作的技术骨干以及具有数据库建设所需要的基本设备和计算机操作的技术队伍;
4.4具有独立完成建库的能力,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5、谈判文件获取及售价:
2008年12月22日至2008年12月30日每天(工作日)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湖北省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购买谈判文件。
本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6、谈判保证金:
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都应向谈判机构提交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并于2008年1月4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缴至来凤县财政局国库股(户名:湖北省来凤县财政局国库股;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1817001209035003306)。凡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的谈判响应予以拒绝。
7、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谈判谈响应文件应于2009年1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谈判现场(来凤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时间与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09年1月5日上午9:00时整,在来凤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谈判会议。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谈判资料参加谈判。
谈判机构:湖北省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游码头2号 邮 编:445700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