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LNZC20080280 |
---|---|
加入日期: | 2008.12.30 |
截止日期: | 2009.01.16 |
招标业主: |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第一包:搭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 第二包:机房消防工程。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的委托,对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应急指挥基础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LNZC2008028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两包:
第一包:搭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
第二包:机房消防工程。
二、合格的投标人:
第一包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沈阳以外区域的投标人,在沈阳须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辽宁省内的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辽宁省外的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6.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7.投标人所投路由设备、网络设备、防火墙及视频会议设备(MCU和视频终端)必须为同一厂家产品,厂家提供最低三年免费质量保修(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分公司、办事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分公司、办事处针对本项目的保修承诺书);
8.投标人所投的视频会议摄像机提供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分公司、办事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分公司、办事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9.投标人所投的视频会议设备(MCU和视频终端)具有中国电信设备入网证,信息产业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入网检测报告;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第二包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04室领取招标文件。
四、现场踏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1月12日9:00(北京时间)
集合地点:辽宁省监狱管理局门前(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8号)
五、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1月20日9:00 (北京时间)。
六、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会议室。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标书价格: 无 元
开标时间: 2009-01-20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备注信息: 无
购买招标文件: 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