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内采招(2009)-0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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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3.25 |
截止日期: | 2009.04.14 |
招标业主: |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内江市 |
内 容: | 计算机一批 |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拟对 计算机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内采招(2009)-019号
二、招标项目:计算机一批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
计算机60台。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09年03月25日到2009年04月3日(节假日除外)在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内江市西林新区星桥街256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叁佰元整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介绍函”。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0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内江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内江市西林新区星桥街256号
邮 编:641003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832)2272527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