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AZC200903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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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3.25 |
截止日期: | 2009.03.27 |
招标代理: |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印刷品 1100本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印刷品 1800本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 印刷品 700本 《违法停车告知单》 |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印刷品询价采购报价表
(编号:HAZC2009030301)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货物品牌型号及其相关配置 是 否
响 应 单 价 总 价
印刷品 1100本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每本50份,每份一式两联,技术要求见附件,具体请到采购中心见样。
印刷品 1800本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
每本50份,每份一式三联,技术要求见附件,具体请到采购中心见样。
印刷品 700本 《违法停车告知单》
每本50份,每份一式两联,技术要求见附件,具体请到采购中心见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并且在我中心经登记、审核的供应商,未经我中心登记、审核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到我中心计划科登记、审核。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五楼 502室,联系电话***
2、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3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时间:2009年3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报价表递交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5、此报价表务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合格产品。
7、各报价人在报价前必须向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壹万元询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时必须携带现金或转帐支票和银行开具的当日余额确认函。)
8、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保险、调试、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9、附上述货物市场价 元。(请报价人填写)
10、根据采购人要求,“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的100本,“公安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中的200本,“违法停车告知单”中的100本,成交人必须在4月1日前供货到位,剩余部分待采购人通知后陆续供货。
11、本次询价结果将在淮安政府采购网公示1天,公示无疑义后一日内(节假日除外)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市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12、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3、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技术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2009年 月 日
附件:
技术要求
(1)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材质均采用无碳复印纸,且必须采用100×l4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
(2)印制文书时,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处,印制时不印制文字,由使用该文书的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盖印章。“X”处填写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代字。“[ ]”处填写年度,“第 号”处填写文书的顺序编号。“编号:”处统一印制文书编号。文书编号要使用统一编号规则:文书编号长度为16位,第1至6位为执法机关代码,第7位为文书类别,第8至15位为流水号,第16位为校验码。“(地方性法规)”处,印制地方性法规的名称。
(3)违法停车告知单的第一联上端必须配有不干胶,以备粘贴使用。所配备的不干胶必须能够牢固粘贴在汽车挡风玻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