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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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4.01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黄埔区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广州采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新建新溪安置小区开关房、低压房、综合房等配电增容工程(包括高低压配电房内的高压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一户一表、外电缆敷设、电容柜、直流屏、 |
根据穗发改城【2007】38号、穗国土建用字【2008】27号、穗规地证【2007】943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黄埔区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现对黄埔区重点工程项目拆迁安置新社区(新溪地块)1×800KVA公用变压器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黄埔区重点工程项目拆迁安置新社区(新溪地块)1×800KVA公用变压器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邓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黄埔区大沙东路新溪段(新溪安置房)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新溪安置小区内住宅楼1栋18层,总面积约14637平方米。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新建新溪安置小区开关房、低压房、综合房等配电增容工程(包括高低压配电房内的高压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一户一表、外电缆敷设、电容柜、直流屏、信号屏的安装调试及配套土建工程等)及配套电气外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技术和设备要求。
预计发包价约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i]: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 年 3 月 3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 4 月 1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4:00 ——--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ii]: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类或以上资格的企业;
②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且《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类或以上资格的企业;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且《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类或以上资格的企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iii]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iv]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三份,一 份正本二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45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v]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业主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采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