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信德招字[2009]第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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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4.03 |
截止日期: | 2009.04.17 |
招标业主: | 明溪县盖洋中学 |
招标代理: | 三明市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明溪县 |
内 容: | 规模:建筑面积1465m2;总投资约150万元 |
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09]第0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盖洋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立项的批复(明发改[2009]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明溪县盖洋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明溪县盖洋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明溪县盖洋中学校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465m2;总投资约1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盖洋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以及相关服务,宿舍楼为框架三层、建筑面积1465m2、投资约150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适用)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三明市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逸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根据明建筑字[2008]50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册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_;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 3日至2009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幢3楼或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61号明溪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另计,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4.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4月17日15:00前;
6.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
7.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人民币。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17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明溪县盖洋中学 ;
地址:***
电话: 0598-2720122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8-8295156、2865272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三明建行新泉分理处
开户名称: 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47136052500818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