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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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4.07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埔分局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招标内容:直管危房及破房维修、消防整改工程。工程项目较分散,如零星修饰墙体、瓦面、整修电路设施,更换、疏通给排水、排污管道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埔分局现对黄埔区2009直管房修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埔区2009直管房修缮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埔分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黄埔区鱼珠、大沙东、长洲、南岗和南湾地段。
四、招标内容:直管危房及破房维修、消防整改工程。工程项目较分散,如零星修饰墙体、瓦面、整修电路设施,更换、疏通给排水、排污管道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 年 4月 7日
下午:2:00--------4:00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沙大道3号3楼经营部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修缮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自 2006年3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修缮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 3月 3 日前 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
方式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负责人***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投标申请人的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1份, 1份正本,《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现场抽签,现场抽签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埔分局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应到场,否则为弃权)。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埔分局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 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复印件级半年以上社保 原件备查
10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项目经理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1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备查
13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7、8、9、10、11、12、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4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15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备查
16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16 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的正是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注:1、投标申请人或其项目经理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2项或第16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