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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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4.13 |
招标业主: |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区: | 中山市 |
内 容: | 物证架、翻拍台、边台、角柜、资料柜、工具痕迹柜等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实验室配套装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谈判编号:GMTC093Z116ZHJ116JO)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
实施地点: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
项目完工及验收时间:在签定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项目简要内容:[物证架、翻拍台、边台、角柜、资料柜、工具痕迹柜等,详见用户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1. 合格的报价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具有合法的??东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获取时间:2009年4月3日 至2009年4月13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 获取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售 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3.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 递交时间:2009年4月14日下午2:30[北京时间]起;
2) 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4月14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 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1) 谈判开始时间:2009年4月13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 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5.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
电 话:13923323252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电 话:0760-88220300
传 真:0760-88383654
E-mail: 0760520@163.com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