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JQK[2009]第0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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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4.14 |
截止日期: | 2009.04.18 |
招标业主: |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平市 |
内 容: |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本)及图纸每份共计人民币1100元人民币 |
招标编号:FJQK[2009]第0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205国道及朴树桥大道工程K0+000.KO+700. 已由南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07】工业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_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平市浦城县 ;
工程建设规模: 约4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工程造价预算及施工图纸 ;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4.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建造师须经年检合格且无在建工程和无中标工程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 4月 14日至2009 年 4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武夷花园7#楼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本)及图纸每份共计人民币1100元人民币。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4月24日下午17:00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须??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现金方式的应在截标前一天下午17:00之前汇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交款单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并注明用途,不得以个人、项目部、分公司名义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交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4月 25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电话: 0599-2821651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0599-8547777 传真:0599-8729777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账 号: 2033507990010000011844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营业部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