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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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4.22 |
招标业主: | 宜城市水务局 |
招标代理: | 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城分公司 |
地 区: | 宜城市 |
内 容: | 1796M排水明渠护砌以及1796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涵(DN1500MM、DN1000MM),设立壹个标段 |
1、招标条件
宜城市宜岛大沟综合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宜城市区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796M排水明渠护砌以及1796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涵(DN1500MM、DN1000MM),设立壹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主项资质等级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壹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凡在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3.5 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先到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再报名。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数量限制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9年4月14日到2009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城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宜城市中华路38号)。
5.2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在报名登记、资格预审、开标会议、相关资料的领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等环节,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整( 500万元),报名时提交5000000元整(500万元);凭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才能报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宜城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基本帐户。
5.5 参与报名后,无故不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或资格预审合格后,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 年4月22日 9时 0分,地点为 :在宜城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宜城市中华路3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城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城分公司
地 址:宜城市龙门路 地 址 :宜城市中华路38号
邮 编:441400 邮 编:4414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159710503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宜城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电 话: 0710—4220221
收款人全称:宜城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宜城市信用联社营业部
帐 号:2007355593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