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康招采(2009)询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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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4.14 |
截止日期: | 2009.04.24 |
招标代理: | 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 |
地 区: | 南康市 |
内 容: | 食堂改造装修 |
康招采(2009)询82号
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向社会询价招标采购食堂装修工程,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购名称、型号、数量:
采购名称 具体规格质量技术要求 数量 单价(元) 报价(元)
食堂改造装修 实地踏看后确定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投标事项:投标商请以传真方式或信封密封方式(信封封面必须加盖公章并写明文号及品目〈如KZC08询字XXX号品目X〉)报价,并注明型号、规格、标准配置、详细的技术参数及偏离表、交货日期、本公司资质、联系方式***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投报产品必须严格按要求的质量投报,验收时如不符要求,作退货处理,一切损失由厂商负责。
四、有意向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请与段科长(13970701122)联系,进行实地考察。
五、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必须根据现场踏看及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各工程项目报价的依据(即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资、税费及合理利润)。
六、投标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4月23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拒收投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报价书前必须以转帐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转帐单必须写明所投标的的文号及品目(如KZC08询字XXX号品目X),同时必须在09年4月23日下午5时前进入我中心帐户(收款人全称: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帐号:36001174150052500463,开户行:南康市?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递标书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复印件一份〔注明联系电话***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款的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十、开标时间:2009年4月24日上午9:30。
十一、开标后,中标结果将在网站上公示1天,待公示期满,我中心将按法定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二、开标后,中标人必须交纳中标资料费300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待货物验收合格后,凭我中心开具的收款凭证,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三、开标后,中标方放弃中标的,除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给予三年内不得其参与本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将其行为在相应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经审核后的审核书造价,在一个月内凭正式税务发票首付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到期付清。
十五、 投标地址:***
十六、电话:0797-661168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