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JZCD2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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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4.14 |
截止日期: | 2009.04.22 |
地 区: | 杭州市 |
内 容: | 投影机及屏幕440套左右,视频展示台50台左右 |
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2009年度杭州市教育设备政府采购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及屏幕公开招标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JZCD2009-9
2、项目名称:2009年度杭州市教育设备政府采购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及屏幕公开招标协议供货项目。
3、采购内容:投影机及屏幕440套左右,视频展示台50台左右,共分九个标项,投标人可以就上述项目的一个直至全部标项进行投标。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入围品牌、供应商、价格和售后服务内容,由采购单位在协议供货期内,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在协议范围内选择采购。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份。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投标产品的经销资格证书,其中标项一、二(投影机)必须是制造厂商或指定供应商,其中指定供应商是指制造厂商总部受其内部体制上的限制不能直接投标,针对本项目特别授权唯一一家参加投标的全权代理供应商;标项三、四、五必须有产品经销资格证书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投标品牌和产品有较普遍的成功应用案例,能够满足本项目实施;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保证到达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6小时;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协议供货。
6、资格审验及发售标书时间: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4月22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二楼技术装备科(杭州市香积寺路载歌巷6号),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出售,请自带存储设备。
8、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授权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可投标前提供)、项目实施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至少1份)。
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09年5月5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一楼测试室 (杭州市香积寺路载歌巷6号)。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09年5月5日上午9时15分,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一楼测试室 (杭州市香积寺路载歌巷6号)。
1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3、联系方式: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技术装备科,联系人:范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8588627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