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TZZB2009-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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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4.14 |
截止日期: | 2009.04.29 |
招标业主: | 芙蓉区检察院 |
招标代理: | 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
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芙蓉区检察院的委托,对下列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芙蓉区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芙财采-FRZFCG-2009-JZ-001 招标编号:TZZB2009-018
3、招标内容:芙蓉区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政府采购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要求: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元)
4.3、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经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原件留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一级资质原件留复印件;提供近三年内5个(含5个)以上同类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单复印件。
5、招标文件从即日起到2009年4月28日,每天8:3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在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6、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50元人民币。
7、投标保证金:投标币种为人民币,不少于总投标报价的1.5%,应为现金或电汇、转帐支票的进帐联(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并在开标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即2009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交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4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09年4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320号育英商务楼5楼(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上午9:00前递交至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芙蓉区检察院
联系人:熊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731-5118391 传真:***
联 系 人***
开户名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芙蓉农村合作银行东屯渡支行
帐 号:8008000003117585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