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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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4.28 |
招标业主: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鲁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代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鲁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代理项目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青岛鲁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代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39324)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青岛鲁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代理项目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青岛鲁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代理
1.2采购编号:0006200000039324
1.3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1.4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资金自筹资金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根据省公司法律部关于青岛鲁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单方面停止履约的合同纠纷处理意见,物流服务中心需作为诉讼主体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包号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青岛鲁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代理 |
34.39 |
标包1 |
100 |
2.3采购范围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青岛鲁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代理项目,具体代理范围如下:
(一)根据采购人的服务指令和要求,分析案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提出诉讼方案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交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按采购人要求拟定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等,交采购人审核;
(三)按采购人要求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等相关部门递交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请求、报告等;
(四)按采购人要求,单独或共同参加交换证据、质证、财产保全、庭审、司法鉴定、调解、和解等与本案有关的活动;
(五)代收法律文书并及时转交给采购人;
(六)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七)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八)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成交单位应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独立开展相关工作,为采购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九)成交单位应经常与采购人保持联络,每周应当向采购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每月五日前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汇报上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本月的工作安排,成交单位在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代理事项的总结报告。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基本的履约经济能力和资信能力。
3.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南方电网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与本次法律诉讼代理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具有近2年(投标截止日期前24个月)法律诉讼代理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关的委托代理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投标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其办公场所所在地的司法厅(局)官方网站或其办公场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官方网站中关于本单位机构信息的截图文件,作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的证明材料。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04月18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04月24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公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2 采购文件售价
1.标书费采用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标书费收取及确认联系人***
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投标人可自投标截止日起到现场领取标书费发票,从投标截止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领取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市场部,联系人***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部分需同时分别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
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共1个U盘),报价部分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1)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4月18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8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18年04月28日08时30分00秒至2018年04月28日09时30分00秒。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大厅。
5.2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时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数字证书)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3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采购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
项目联系人***
标书费收取及确认联系人***
七、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
邮编:51063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八、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8日
异议书(模板)如有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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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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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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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异议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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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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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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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